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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功国教授做客“尚法讲堂”

发布时间:2019-07-05 10:54:2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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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法学院邀请,著名法学家、甘肃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兰州大学教授李功国先生莅临尚法讲堂,并做了“法律文化学漫谈”的专题报告。法学院部分师生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吕志祥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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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功国教授从传统法文化”“现代法律文化”“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三个层面展开论述。李功国说,中国研究法律文化比较早的学者是梁治平、方流芳、刘作翔,即所谓法律文化三剑客。此后,北大的高鸿钧把美国著名学者弗里德曼(现代法律文化的创始人)的《法律制度》《选择的共和国》等书翻译介绍到国内,我国遂掀起了第二次法律文化热潮。但是,法律文化并非从弗里德曼开始。欧洲的法律文化古已有之,从古希腊、罗马到近现代的欧洲,其法律文化非常丰富。我国的法律文化也非常久远,儒学中就包含着丰富的法律文化元素,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不亚于任何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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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授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并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写入全会决定,这还是第一次。法治文化是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及其实践所具有的深沉文化内涵,是法治信仰、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原则、法治价值、法治习惯的总和。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法治中国的精神构成要素,日益成为法治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实际上,蕴含、体现和弘扬法治精神的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在长期积淀中形成的,对法治建设起着无可替代的支撑作用。唯有让法治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一种核心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

李教授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命脉,中华文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间断的文化体系。作为法律人或法学人,应该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应该有感性、知性、理性和悟性,要有宽度和厚度,要做饱学之士,要有正义感和家国情怀,要为全面依法治国奉献自己的力量。(通讯员: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