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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讲四有”,学习先进,做合格共产党员——法学院党总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专题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6-09-19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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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工作的整体部署,学习教育进入第三专题“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2016913日下午,法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组织所属党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在支部集中学习阶段,各党支部书记带领支部成员详细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对问责的情形、方式、程序等有了清晰的认识。随后,在学习李保国、徐川、柴生芳、张树俭、黄继龙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中,教工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提前安排党员分别对五位先进人物的事迹进行深入学习,在专题学习会上采取“我来讲讲先进人物”的方式,一个党员讲一个典型事迹,通过讲事迹,谈感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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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党支部进行专题学习

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专题的集中学习,党员同志们深深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党员必须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以“问责”的精神时常反省并鞭策自己,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李保国等五位平凡的党员,以他们普通而不平凡的先进事迹向党员同志们做出了最好的示范: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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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党支部进行“我来讲讲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