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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明德堂读书会”第四期聚焦《论隐私权》

发布时间:2016-04-22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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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自2015年秋季学期“明德堂读书会”开办以来,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到张晋藩的《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从庞德的《普通法的精神》到菲利斯(Phyllis Mauch Messenger的《文化财产收藏的伦理争议:谁的文化?谁的财产?》,法学院研究生不断掀起研读法学学术经典的热潮。为了延续同学们的读书热情,进一步提高同学们学习积极性,2016419上午10时,15级法硕全体同学在综合楼会议室成功举办了第四期“明德堂读书会”。


                 

   本次读书会围绕着1890年发表于《哈佛法律评论》杂志上的《论隐私权》一文展开,14位同学对该文进行了评论并交换了自己对隐私权的观点。189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沃伦和律师布兰代斯联名发表的《论隐私权》一文奠定了隐私权的理论基础。隐私权是个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事情不公之于众的权利,私人事务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隐私权是人格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从隐私权的概念、属性及其法律救济等方面展开评论,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隐私权的中国处境。同学们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这一课题开展深入研究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穆老师在总结发言中强调,中国当下应加强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并鼓励大家关注法院最新判例。穆老师提出的“读书、练笔、培养批判性思维”的法律人技艺养成三部曲的观点给同学们很深的启发。无论是在读书会上,还是在课堂上,同学们一直积极开展探究式学习,挑战自我,激发潜能,走出自我舒适区,不断明确自己的学业目标与职业生涯规划,立志成为有梦想、有担当、有技艺的理性法律人。

  “甲子山下雄辩起,宜海湖畔论道忙;进德修业图破壁,明法析理济苍生。”作为兰理工法律人的重要组成部分,15级法律硕士将“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知行合一、追求卓越”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法硕全体同学将在法学院所有老师悉心的指导下,在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不断培养和提升自己的创新性思维和司法实务能力,为未来法律职业奠定扎实的基础,迈向成功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