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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总支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9-07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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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日上午,法学院党总支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传达李贵富书记在学校二届七次党委全委(扩大)会上的报告,李贵富书记、夏天东校长在中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刘云山同志在部分省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同时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学院党总支中心组成员、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系主任、学科负责人参加学习。

在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后,学院党总支田波书记带领大家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的实施办法。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吕志祥院长谈到:《问责条例》是一把利剑,是失职、渎职干部不可触摸的高压线,我们每个干部应该用正气之镜来规范自己。刘永军副书记说:权力就是责任,问责是全面从严治的重要抓手,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我们感到责任重大。贾小龙副院长谈到: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制定好要狠抓落实。党总支田波书记最后强调:中央制定《问责条例》的目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要提高认识,把问责条例做为防线、约束,提高责任担当意识。班子成员要对照问责情形梳理责任清单,各党支部要组织支部党员认真进行学习研讨。